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

网上有关“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 ”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 ,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不但有份,而且此宅基地就是儿媳妇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 ,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儿媳妇一户,如果没有宅基地,可以依照规定申请 。《土地管理法》规定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 ,按照省 、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 、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 ,由国务院批准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 ,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法律分析: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 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于“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24)

猜你喜欢

发表回复

本站作者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3条)

  • 端木莆泽的头像
    端木莆泽 2026年01月30日

    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端木莆泽”

  • 端木莆泽
    端木莆泽 2026年01月30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

  • 端木莆泽
    用户013004 2026年01月30日

    文章不错《用儿媳妇的户口本批宅基地儿媳妇有份吗》内容很有帮助

联系我们:

邮件:乐信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