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多久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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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年审核一次。

当租赁时间满了时想续租 ,承租人需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之后部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会准许续租 ,并签署合同。没有依照准则提出续租申请的人,租赁时间满了后,需将公租房退掉 ,拒绝退租的人 ,公租房所有人或运营单位可向法院起诉,强制要求承租人退租 。

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公租房申请流程有:

1 、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 ,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 ,应当予以受理 。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 、工商 、公安、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 、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 、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在公示期内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 ,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

市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 ,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公租房第二次续签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可以重新再申请的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 ,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 、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 、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提交申请材料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 、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公租房第二次续签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 、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下,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点2倍以下;

4 、在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5、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申请公租房的流程:

1 、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 ,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内容包括收入 、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 ,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 、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 ,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

综上所述,承租公租房的家庭 ,租赁期内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 ,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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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亢林的头像
    亢林 2025年11月19日

    我是乐信号的签约作者“亢林”

  • 亢林
    亢林 2025年11月19日

    本文概览:网上有关“公租房多久审核一次”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公租房多久审核一次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公租房一年审核...

  • 亢林
    用户111912 2025年11月19日

    文章不错《公租房多久审核一次》内容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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